2024年08月23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2024年1至7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我市主要环境指标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

本报讯 (记者 孔博)8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1至7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至7月,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8,同比改善2.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5位;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8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2.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33.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8.3%;一氧化碳累计浓度为1毫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6.7%;优良天数为133天,同比增加6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同比减少4天,为全省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最多的城市。

我市分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将全年划分为春季聚焦PM10、夏秋季聚焦臭氧、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三个阶段,按照细化目标、落实任务、督导帮扶、严格奖惩“四步工作法”,集中力量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

加快推动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我市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促使一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对4300余家“散乱污”企业分类进行了整改提升和取缔,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动态清零。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以气定改”的原则,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1.8万户。集中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7993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70台,35蒸吨燃煤锅炉12台。将新能源产业作为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撑,鄄城华润、东明绿能集中式储能电站、东明绿能集中式风电和曹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并网投运,菏泽市采煤沉陷区光伏50万千瓦基地项目,纳入国家第三批大型风光基地正式名单。不断调整优化全市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全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17364辆,部署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货车淘汰工作。

大力实施大气污染工程性治理。2024年,我市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配套监控能力建设为重点,实施了19个重点治理项目,总投资2.25亿余元。强力推进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整治。围绕企业治理工艺适用性、装备质量、运行维护、监测监控等全面开展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核查,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逐企业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目前,已排查企业5899家,列入治污设备更新和提升改造的企业700余家,正在按照计划推进。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迎难而上,持续奋进,集中攻坚大气污染治理的堵点、难点,全力以赴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