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苑深圳 周莹莹) 近日,巨野法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继承权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一家人握手言和。
原、被告三人系亲兄弟,共有兄妹五人,其中原告刘某甲排行老大、刘某乙排行第三,被告刘某丙排行第四。原被告母亲在病故时留有一院落房屋,后该房屋拆迁,共获得拆迁款45300元,被告将该拆迁款领取后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经村干部多次调解分配遗产,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后二原告起诉要求分得遗产16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原被告及其所在村的村干部取得联系,详细询问案件详情。原来,被告领取该拆迁款后,曾同意分给其余四家每家5000元,但二原告未同意该调解方案,其余两家已领取完毕。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对三名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调解,后又约定在龙堌法庭现场调解。
调解当天,兄弟三人准时到达法庭,见面后三人即互相争吵,经法官缓和双方情绪后,了解到被告在母亲去世前尽到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对拆迁款多分。
“钱再重要也比不过亲情,金钱再多也比不上一家人和和睦睦……”调解现场,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唇枪舌剑,有的是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说服教育,谈亲情、讲法律……
“老四尽孝最多,多分点是应该的,俺们认这个理儿。”最终,兄弟三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给二原告每人6000元拆迁款,二原告申请撤诉。
至此,一件因争夺遗产而引起的纠纷得以平息,兄弟三人重拾往日亲情,一同向承办法官表达了谢意。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虽是一个简单的继承权纠纷小案件,但却关乎着原被告大家庭的和睦问题。如果是开庭后一判了之,三家的矛盾会进一步加剧,兄弟反目成仇。法庭坚持案结事了原则,用亲情引领,用法律说理,从源头上解开了双方之间的疙瘩,三兄弟最终握手言和。该案的化解,也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