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慧)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磊到菏泽交通集团调研,听取企业对《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并对企业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王磊先后深入菏泽环宇包装印刷厂、曹州毛胡同项目部、菏泽天宇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调研,进车间、入厂房,看生产、问经营,就即将实施的《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有关负责人深入交流,征求企业对条例实施和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意见建议,询问企业生产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研究解决方案。
王磊指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对照条例要求,找准工作突破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全面落实各项助企惠企政策,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王磊鼓励企业看准把牢发展机遇,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发展塑造新优势、注入新动能,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