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龙翔悦庭住宅:B1-2206(车位B-261)韩允通、B1-2404沈传龙(先生/女士);耿庄龙翔檀府花园商业1001-01001、1001-01002、1001-01003、1001-01003、1001-01004、1001-01005、1001-02001、1001-03001菏泽辉航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您们所购买的龙翔中央悦府(龙翔悦庭)项目B1#楼住宅,耿庄龙翔檀府花园1001#楼商业,您与我公司签订的《龙翔中央悦府住宅客户认购协议书》/《耿庄龙翔檀府花园客户认购协议书》,在约定的时间内,您未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按揭手续或付清全款,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至龙翔中央檀府售楼处(现已搬迁至中央学府售楼处)办理相关按揭手续或付清全款,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我公司视为您放弃认购权,我公司将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作如下处理:
1、我公司将于2024年4月20日起宣布该《龙翔中央悦府住宅客户认购协议书》/《耿庄龙翔檀府花园客户认购协议书》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同时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作废,并取消与之相关的一切购房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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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