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睿明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8MA3UTCAF71)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决定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减至10 万元。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到期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东明县睿明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