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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法院:重视小案办理 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2024年11月23日
2024年11月23日 菏泽日报 A2 综合新闻

本报讯 (记者 王瑞荣)小案件,大民生。每一件看似微小的案件,都关乎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曹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3年11月4日,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徐某某故意毁损原告张某某种植的小麦青苗,价值约639元。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法官康兴全并没有因此轻视,他通过电话与被告耐心沟通,最终使被告态度缓和,并同意立即赔偿原告损失。这起“小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除了维护群众利益,曹县人民法院还通过“小案”传递法治正能量。2024年3月12日,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并向广大群众发出警示,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更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小案不小办”,意味着在审判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应得到同样的重视和公正的审理。曹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这一理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他们通过快速解决案件,彰显了法院对群众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

下一步,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真诚的态度为群众服务,努力办好每一件“小案”,守护好“大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