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交房日期却被开发商要求解约,原因是开发商欠钱,名下华力森·尚品项目房产被法院查封。西安市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表示,此前已会同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查封进行调整变更,但债权人不同意。
马上就要交房了
项目却被查封
“当时买的是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今年5月31日交房,但即将交房时被告知开发商的项目被法院查封了!”9月24日,赵先生称,今年3月初他以5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位于鄠邑区娄敬路“华力森·尚品”项目一套面积78.21平方米的商品房,在缴纳了40%首付17万元后,该项目销售人员让回去等,待网签备案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此后再也没有消息。
赵先生说,5月31日交房日,他再次去售楼部,被告知开发商因欠他人债务,整个项目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开发商要求与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
9月24日,杜女士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解除<内部意向合同>的通知书》,“这是8月22日开发商给购房者送来的,内容是因该公司欠他人债务,意向标的房产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20日查封,导致该公司无法办理备案登记。为防止损失扩大,该公司愿意与购房者解除合同,并按照当时约定赔偿损失。”杜女士说,很多购房者拒绝了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要求。杜女士介绍,她是2016年5月购买该项目一套面积123.49平方米的商品房,单价3500元/平方米,而现在鄠邑区商品房价格已涨到每平方米7000多元。
开发商提出向业主借款1800元/平方米
“看到要求解约遭到购房者拒绝,开发商又以1800元/平方米向购房者借款。”赵先生介绍,9月初,开发商看到解除原合同无法奏效后,又提出以转让车位使用权方式向购房者借款,称用来归还此前公司欠款。
赵先生拿出的一份《华力森车位使用协议书》显示,开发商将车位抵押给购房者,购房者以实际购房面积×1800元/平方米/辆,支付开发商车位保证金,以78平方米为基准,如不足78平方米可多家共享一个车位。开发商收到购房者保证金后,给购房者划定车位,使用期限为5年,5年之内不收取车位物业管理费,到期后将车位保证金退还给购房者。若延期3个月未退还,车位产权归购房者所有,同时开发商自愿赔偿所缴纳保证金50%的违约金。
9月24日上午10时,华商报记者来到华力森·尚品项目售楼部,大门紧锁,施工工地已经停工。售楼部门口贴有原户县房地产管理所2017年5月5日《关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预售的通告》。《通告》中称,华力森·尚品街1号楼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其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栋,不得对外销售,不得认购、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等方式变相预售。
针对此事,记者拨打该项目两部销售电话以及项目开发商负责人刘某手机,均无人接听。
被查封商品房五证齐全
针对购房者关心的“华力森·尚品”项目销售时是否五证齐全的问题,今年7月16日,西安市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给购房者回复称,陕西华力森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华力森·尚品街项目,为商住一体综合楼。该项目于2015年开工建设,预测房屋156套,其中住宅98套,商业42套,酒店16套,除酒店因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外,其他均五证齐全,合同约定2018年7月交付房屋。
目前工程量已完成约90%,只剩部分室内装饰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正在施工。据初步了解,该项目住宅已全部对外销售,商业部分对外销售。今年3月开始,该项目因建设单位与其他自然人债务纠纷,分别被西安市中级法院及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进行查封,导致已售房屋合同不能备案。
鄠邑警方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7月20日,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给购房者回复称,7月11日,该局会同鄠邑区法院已与办案法官就变更查封问题进行协商,建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未售的5100平方米商业用房进行查封,对其他已售房屋进行解封,市中院法官对鄠邑区提出建议初步同意采纳。同时,该局督促华力森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市中院要求,积极准备变更查封的相关资料。目前,该项目问题已由鄠邑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会同住建局正在协调市中院,对该项目查封进行调整变更,解封已售房屋查封。
昨日,西安市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在2016年时就手续齐全,网签备案实行开发商申报制度,但开发商一直未给购房者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他介绍,该项目对外销售中,有一部分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一部分是《内部意向合同》。针对该项目出现的问题,鄠邑区警方已介入调查,对资金流向和账目进行调查。同时,鄠邑区多个部门与西安市中院联系,但因债权人对变更查封不同意,所以现在只能建议购房者走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