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小骑手”摇晃上路,真悬!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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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小骑手”摇晃上路,真悬!

2017-03-23 10:22:46 来源:新华网

  法规规定:不满12周岁不能骑车上路

  共享单车的流行,也直接拉低了“骑手”的年龄。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经常能看到小学生骑着共享单车,不仅骑得摇摇晃晃,还互相追逐嬉戏,很不安全。

  其实,小学生骑车上路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法规明确规定,骑车上路应满12周岁。这两天,东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发放《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出行安全教育,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路。

  低龄“单车手”马路追逐

  “此前,我们接到多位校长‘举报’,说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在马路上骑共享单车,很不安全,希望教委管一下这种行为。”东城区教委保卫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骑车的孩子多为不满12岁的小学生,有的技术不够熟练,骑得摇摇晃晃;有的不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追逐嬉戏,很不安全。此外,因为没有固定车位,共享单车被随意堆放在学校门前,还有的学生把共享单车骑进校园,影响校园及周边秩序。

  宋女士的儿子才四年级,也喜欢骑共享单车。一次,宋女士带儿子去上课外班,家里的汽车当天限行,出门打了半天出租车也打不着,坐公交车需换乘又耽误时间,恰巧看到身边有共享单车,她和儿子便尝了一次鲜儿。虽然骑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儿子却爱上了这种出行方式。后来,一有机会,她儿子就主动要求“出去骑两圈”。

  据记者了解,小学生对共享单车青睐有加的原因主要是“新鲜”——很多孩子自小被家长用汽车接送,骑车在他们眼中不仅新鲜,而且时髦。此外,部分共享单车可以调节车座高度,小学生更容易骑。

  家长不知孩子不能骑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车上路,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东城区教委保卫科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日前共同致信家长,规范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

  “12岁以下学生不能骑车上路?以前还真忽略了这个规定。”看到老师发的这封信,宋女士有点儿后怕。“还是不骑的好,我在旁边护送着,都胆战心惊,尤其是到了人车混行、电动车多的地方。”一位家长说。

  家长应担起监护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应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记者随机采访的部分交警表示,这项执法有难度。首先,现在很多孩子不会随身携带身份证,交警不能只凭身高体重判断孩子究竟到不到12周岁。其次,即使断定骑自行车的孩子不到12岁,交警也不会对未成年人进行经济处罚,最多是批评教育而已。

  部分区教委、学校也表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会对骑车的孩子进行口头宣传。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负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出行的安全教育,否则万一发生事故,将后悔莫及。

  教委来信

  各位家长、同学:

  大家好!

  近期,我市共享单车十分流行,但是也带来诸如许多未满12周岁学生违法骑车上路等问题,个别学生甚至骑车在马路上追逐嬉戏,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不满12周岁学生不能骑车上路,符合年龄的学生骑自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做到思想集中、不听耳机、不打电话、不逆行、不骑入机动车道、双手不离车把,确保骑行安全。

  2.学生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法、文明使用共享单车,不得乱停乱放。

  3.学生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子女出行的安全教育。

  在此,学校提醒各位家长和同学:务必遵守法纪,依法办事。

  此致

  敬礼!

  东城区教委保卫科

  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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