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本地要闻  > 正文

我市召开《菏泽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
重拳整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作者: 武霈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3-12-09 13:42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武霈)12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菏泽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读政策内容,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整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挂牌督办程序规范化非常必要。2022年5月1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7号)开始实施,明确提出“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挂牌督办”,结合我市正在开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健全我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特制定了本《办法》。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隐患。各行业领域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不同,具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

《办法》共设置6章20条。包括总则、挂牌督办程序、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销号、责任追究、附则等6章内容。

(一)关于“总则”内容。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菏泽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的管理;二是明确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义;三是确立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遵循的原则。

(二)关于“挂牌督办程序”内容。一是明确了经市政府授权,市安委会对本市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六种类型;二是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业(领域)内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并明确了四种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挂牌督办的情形。

(三)关于“重大隐患治理”内容。一是明确了被督办单位接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的具体措施;二是提出了各县区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资金投入。

(四)关于“挂牌督办销号”内容。一是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销号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条块管理、逐级审核批准的办法;二是规范制定了在督办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延期、对整改无望或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所采取的措施。

(五)关于“责任追究”内容。一是明确提出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范围;二是明确提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关于“附则”内容。明确了其他规定执行情况。

该《办法》施行日期是2023年8月1日,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

分享到: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