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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润城绿意浓
—— 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 张红艳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3-02-10 09:49

我市是山东省湿地类型齐全、数量较多的城市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湿地保护工作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湿地受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全市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0处省级湿地公园,已成为候鸟的聚集地,百鸟争鸣,野趣盎然,成为一道亮丽的生态风景线,优美和谐的自然环境持续向当地群众释放着“生态红利”。

优化顶层设计 规划“一盘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把湿地保护摆在生态菏泽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初步形成了以湿地公园为主体,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宜的自然保护生态体系。

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单县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7、2018、2019年先后通过国家验收,已纳入《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第一批)。2020年9月,菏泽市发布《菏泽市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第一批),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划入市重点保护湿地名录。通过部分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的实施,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加强,生物物种资源日益丰富,蓄水滞洪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为全市湿地保育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曹县境内植被多样,是众多动物的栖息地,也是候鸟和旅鸟取食、饮水的重要场所。全县天然分布野生鸟类205种,其中留鸟31种,占总数的15%;夏候鸟44种,占总数的21.2%;冬候鸟25种,占总数的12.1%;旅鸟107种,占总数的51.7%。国家级保护鸟类22种,山东省重点保护鸟类35种。

做好结合文章 编制“一张网”

林长河长“一肩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协调发展,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将全市重要湿地纳入“林长制”保护管理范围,将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保护与“河长制”做好衔接,属地林长、河长定期巡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发力共同保护。

部门联动“一张网”。22个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创新突破,着力构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建立打击陆生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林业、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在湿地监测评价、用途监管、水源补给等方面密切合作,确保全市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

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围绕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压实各级林长及相关责任单位依法管林治林责任,市检察院联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森林资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持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强化资源保护 绘制“一幅画”

近年来,我市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历史机遇,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绘制湿地保护“一幅画”。

原生保护,回归自然。定陶万福河省级湿地公园以万福河为主体,环境优雅,绿树蓝天交相辉映,成为人们节日休闲的好去处。对改善当地水质、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成为集生态修复、科普宣教、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生态湿地旅游目的地。

局部调整,优化结果。郓城宋金河湿地公园以城南水库、宋金河以及跃进河部分河段为主体,包括水系绿化带等周边部分生态资源,规划总面积530.7公顷,其中湿地面积223.5公顷,湿地率42.1%。湿地公园现已建设成为郓城县湿地旅游主打的一张新名片,贯穿城区的生态景观轴、城市发展的生态高地。

自然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巨野新巨龙省级湿地公园内有丰富多样的湿地生境类型,包括大面积的浅滩和深水区,水草丰盛,适合各类水禽栖息。目前有千屈菜、香蒲、水葱、芦苇、虾藻等20余种蕨类、藻类和水生植物,以及豆雁、绿头鸭、白鹭等40余种鸟类。

记者 张红艳 通讯员 王瑞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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