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1-07-29 09:37
开栏的话
习近平总书记说:“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自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残联党组全力推动全系统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力行,始终坚持党建统领、履职尽责、聚焦主业办实事开新局,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方便残疾人朋友了解自己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日起,市残联将从残疾人两项补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补贴、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残疾人证办理、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多个方面分四期对我市惠残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具有菏泽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办理程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菏泽市_县(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3、补贴标准: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4元,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5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贴对象:具有菏泽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2、办理程序: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菏泽市_县(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3、补贴标准: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38元,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自2021年4月22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行跨省通办的方式办理,即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办理申请,由当地受理窗口转户籍地审核、审定、发放。
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
1、补贴对象: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靠家庭供养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2、办理程序:残疾人申请单人低保由本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委会帮助提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申请残疾人单人低保需详细申明家庭基本状况和申请理由,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填报申请人家庭及赡养(抚养、扶养)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
3、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3元,人均月补差为4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63元,人均月补差为341元。
三、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
1、资助对象: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必须具有菏泽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申报程序:残疾人大学生(或其家长代理)在新入学当年9月30日前,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 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级残联审批后汇 总报送市残联,由市残联复核后,报省残联备案。
3、资助标准:大专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本科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博士研究 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 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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