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阳阳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09-09 09:24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郭阳阳)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告诫函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确保价格真实、透明。在促销活动中,经营者需如实标明价格信息,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欺诈行为,不得串通涨价或散布虚假涨价信息。
针对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必需品,告诫函强调经营者要保障供应,不得推动价格不合理上涨。同时,服务行业如景区、酒店、餐饮等需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交通运输单位要规范票价公示,严禁擅自涨价或强制搭售保险。停车场需明确收费公示,不得超标准收费。粮食收购经营者也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压级压价。
电商服务业经营者,特别是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需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明码标价,不得捏造涨价信息。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节日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巡查,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发现价格违法可拨打12315或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