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 2024-10-21 16:12
今天上午,菏泽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新闻发布会召开,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敬请关注。
新闻发布会开始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更新,近年来,菏泽市持续推进再开发低效用地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洪彬同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侯仰玉先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副科长刘慧丽女士,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四级主任科员张磊先生,共同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驻菏新闻机构、市各媒体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朋友。
主持人
首先,请马洪彬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马洪彬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出席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为有效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当前土地供需矛盾,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我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工作情况。
一、坚持统筹谋划,夯实城镇低效再开发基础。锚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打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组合拳”。一是摸清城镇低效用地家底。2021年—2023年,全市累计组织认定城镇低效用地3.9万亩,全部实行标图入库、动态更新,为再开发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研究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菏泽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细则》,并按照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明确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体目标、范围类型、工作任务、开发模式、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配套制定了《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用地政策的通知》,紧密结合“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因地制宜、明确标准,重点将“限制发展类(D类)”企业用地纳入再开发范围。三是明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措施。采取规划统筹、技术改造促动、降低改造成本、鼓励城中村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地价政策工具等措施,促进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和高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坚持因势利导,创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
坚持规划引领,以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为导向,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综合采取市场主体改造、政府收储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等多种方式,因势利导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走深走实。改变单纯由政府主导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状况,创新项目改造实施模式,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等多元化、多渠道再开发路径,调动各方参与改造开发积极性。通过“腾笼换鸟”拓展发展空间,以“土地存量”换“发展增量”,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1-2023年,我市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9165亩,获省级土地增值税奖补资金506.1万元,其中2021年经省厅审核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2629亩,位居全省第一位,牡丹区、曹县、成武县获奖补资金105.18万元;2022年经省厅审核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1910亩,位居全省第三位,东明县获奖补资金271.76万元;2023年经省厅审核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4626亩,位居全省第一位,单县获奖补资金129.16万元。
三、坚持奖惩结合,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效
采取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奖励新增计划指标、省级土地增值税收分享收入按一定比例补助等方式,激发县区工作积极性。制定印发《土地要素优化配置综合评价办法》,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成效作为土地要素优化配置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年度综合评价时扣除相应权重分值,激发县区工作的主动性。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继续研究探索相关工作机制,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技术规范等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县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二是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亩产效益”评价、保交房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强化政策集成、统筹安排、联动施治,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以土地利用管理方式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注重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在全市选择3个县区作为示范区域,探索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再开发利用模式,着力打造一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样板,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良好氛围。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中国山东网记者
请问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侯仰玉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既有利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又在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镇更新改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是可以有效增加建设用地供应,减少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利于保护稀缺的耕地资源,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努力实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二是可以调整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可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促进宜居城市、美丽城镇建设;四是可以有效释放社会需求,带动社会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鲁网记者
请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都有哪些呢?
刘慧丽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有:
一是政府收储改造。改造地块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或城市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应由市、县政府依法收回或收购,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在依法补偿基础上,可对原土地权利人采取物业返还等方式奖励。
二是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除应由政府收回的外,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改造开发;纳入成片改造范围的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可优先收购相邻宗地,归宗后实施整体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分散的,可组建联合体实施再开发。在改造过程中,允许按规划对用地性质、建筑容量、建筑高度适当调整,可通过存量补地价、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三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涉及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的,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法征收后进行改造开发,允许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再开发。由政府组织改造用于经营性开发的,其土地出让收入可确定一定比例,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新农村建设,具体比例由所在市、县(区)政府确定。
四是市场主体改造。鼓励和引导有实力且有开发经验的企业参与再开发。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地块,实施集中连片开发。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大众网记者
能否介绍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都有哪些?
张磊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主要措施有:
一是规划统筹。通过加强规划统领,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点区域,合理确定再开发空间单元。
二是推动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作为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产业优化升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关键支撑。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转型,以提高土地亩产效益。
三是降低改造成本。对于城中村改造涉及的迁建产业用地以及原土地使用权人采取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实施改造的,探索建立分区、分类型低效用地再开发地价计收标准,以公示地价或市场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核定补缴地价款。
四是优化地价政策工具。除居住用地外,支持社会主体自主选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土地供应方式,进一步降低土地要素取得成本。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方式的,租赁期租金标准标底让价格标底可按不低于土地使用期限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规划优化、技术改造、成本降低和政策激励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和高效利用,从而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镇化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主持人
今天的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感谢几位发布人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情况的介绍和对记者提问的解答。请各媒体对今天发布会的内容进行充分准确的报道和全面深入的解读,正确引导舆论,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图片摄影:石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