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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信用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 2024-07-2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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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菏泽市信用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信用监管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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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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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市持续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各项制度措施,多措并举强化信用监管,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有效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我们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黄皓纯先生,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荆东风先生共同为大家介绍信用监管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驻菏新闻机构、市各媒体和新闻网站的各位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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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首先,请黄皓纯主任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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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皓纯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广大消费者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我市坚持信用赋能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

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效能取得显著成效。

一、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推动年报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机制+部署”双引领,畅通“线上+线下”双渠道,协同“行业+属地”双发力,实施“督导+激励”双驱动,实现“信用+监管”全闭环,年报工作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度,我市企业年报率96.04%,零填报率降至8%以下,位居全省前列。 今年4月份,我市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经验材料被省市场监管局在工作简报上刊发。

二是提质增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新突破。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涵盖了全市34个具有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部门及领域,建立了菏泽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各单位联络员的培训指导,上下一体、统筹联动、共抓落实的体制机制日渐完善。规范编制菏泽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涉及90个领域、142个抽查事项、将34个具有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部门及领域纳入部门联合“一业一查”“一抽多检”范围,达到“监管力量叠加、监管资源共享、监管结果互认”。2023年度,共完成部门内部抽查企业8492户,部门联合抽查企业5387户,同比减少对企打扰2098户(次),全市部门联合抽查比率62.22%,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同比提升了103%。抽查检查结果均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三是信用分类管理应用助力精准监管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应用,强化涉企信息数据归集共享,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信易+双随机、一公开”,信用风险分类应用率100%;结合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评级、省公共信用中心评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情况,对信用等级为D、D-或E级,信用风险为D类的1594户企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或快速检查形式,开展了线上线下抽查,高风险企业覆盖率100%。

四是包容审慎监管助推经营主体发展获取新动能。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审慎运用、包容修复、优化服务3个方面,制定了包括探索失信企业“唤醒”服务,处罚和修复“两书”同达,推行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在双随机检查中探索容错白名单制度,推行“首违不罚”和学法考法减免罚款等10项举措,旨在帮助经营主体挽救和修复失信、警示潜在失信、改善社会信任关系,是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指导意见》颁布以来,全市已启动失信企业“唤醒”服务1124户次,符合信用惩戒缓冲措施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22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5624户。

五是试点突破带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取得新成效。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工作要求,筑牢规范执法“主线”,提升监管效能“高线”,严守执法纪律“红线”,在省级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试点创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试点打造,以及“综合监管一件事”经验提升推广等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区域联动,完善协同监管,全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第一批省级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试点曹县殡葬服务领域试点和东明县校外教育培训领域试点均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验收,试点经验被省联席办发文全省推广。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国家层面对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作出的重要部署,通过统筹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资源,将多头分散监管优化统一为集中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能够极大促进监管高效运行。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印发后,省、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我市实施方案(菏政办发〔2024〕3号)已于今年4月印发,制定了第一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明确了25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了21项重点任务,梳理了监管事项46项;部门联合抽查参与部门由17个扩充到了34个,抽查事项由19个增加至142个,联合抽查比例达到62%,累计减少入企重复检查5300余次,基本实现了“监管力量叠加、监管资源共享、监管结果互认”。

二是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升级后的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每个监管对象标注个性化标签,完善“标签+分类”抽查模式,精准锁定部门联合监管对象,将频率高、种类多的“多头重复检查”精简为频次少、融合式的“联合精准检查”。灵活运用风险预警模型,对涉及行业性、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抽查检查,防范消除风险隐患,推动形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风险预警研判、线索移交处置、失信联合惩戒结果回溯的工作闭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对抽查对象开展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推动双随机抽查更加智慧高效。

三是推行年报工作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年报率和年报质量,做好月度计划管理,确保年报数据质量持续提升。加强对企业、产业园区等的信用培育,探索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创新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对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且社会影响较轻的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纠正,实施轻罚免罚,变“严管式”为“容错式”,从“重管理”向“细服务”转变,着力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优良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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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感谢黄主任的详细介绍。接下来,是记者提问环节,记者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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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据悉,企业未及时报送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并会受到行政处罚。请问未及时报送的话,有没有对应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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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东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只要不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省、市相继印发了信用监管审慎包容措施,构建了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缓冲”和“容错”机制,比如:①推行“首违不罚”和学法考法减免罚款。对首次未年报的经营主体,在法定年报截止日3个月内补报的,可免予罚款;在3个月后补报年报的,可通过市场监管学法考法制度,经考核合格后,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罚款。②实施公示信息容错白名单制度。分两个方面:一是一般信息抽查容错。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经营主体填报公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及网店网址、从业人员、出资时间等一般年报检查信息有误,以及财务信息中小数点、单位等明显错误,无主观故意,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允许经营主体修改,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其他信息自查公示容错。经营主体在自查时发现除一般信息外的其他公示信息填报错误,无主观故意,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允许经营主体将正确信息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该经营主体纳入容错白名单,后续双随机抽查中不再以同一信息错误为由,将该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③失信企业“唤醒”服务、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实施全流程网上信用修复等其他措施也充分考虑了市场主体需求,为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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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刚才介绍的信用监管审慎包容措施,确实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请问怎么样才能快速实现信用修复呢?

荆东风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目前,已经实现信用修复网上全流程办理。信用修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信用修复申请书;(二)守信承诺书;(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四)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五)代理人办理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六)企业依法依规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市局出台的《关于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信用修复申请推行“容缺”受理,仅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的,可“容缺”受理,申请人确已纠正违法行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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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记者

据了解,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于今年5月1日施行,新条例最大的变化或者说亮点是什么?

荆东风

构建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体系,使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努力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为全社会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从修订内容看,新条例最大的变化主要是第十八条,共三款:①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②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③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才是根本。我们将始终聚焦打造公正、透明、稳定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谱写菏泽后来居上崭新篇章,展现市场监管担当、作出市场监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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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好,今天的记者提问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的发布和对记者提问的解答。请各媒体对今天发布会的内容进行准确广泛地宣传报道,助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意识,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图片摄影:李鲲) 


责任编辑:
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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