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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3-05-19 09:27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胡德光)5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市司法局局长乔方臣介绍,2021年1月1日《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支撑,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不断加强。科学统筹谋划,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财政保障,出台相关文件,对公共法律服务购买办法、法律援助经费等进行了明确。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不断深化。加强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扎实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评价验收工作,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归并整合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加强菏泽司法行政网建设,实现法律服务“线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均衡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开展“公证服务零距离”“上门服务便百姓”等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过程,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落实公证服务便企利民政策措施,拓展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业务范围。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辩护代理制度,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提升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1765件,调处成功83506件,成功率90%以上。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以《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水平、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工作,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特色品牌和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菏泽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持续开展好“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深化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更好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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